工作机构

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三)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处级以下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四)协助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 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六)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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