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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5-07-24  |  点击数:  |  保护视力色:  |  文字显示:【  

一、案例背景

宁波检察机关聚焦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针对涉企矛盾纠纷解决不够高效、涉企行政处罚监督不够有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不够全面等问题,坚持党建引领、上下一体、内外协同、精准服务,以高质效履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助力宁波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二、主要做法

一是迭代完善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依托条连块统”党建联建模式,建立部门联动、市县贯通的一体化履职机制,实现线索接收、协调办理、督办回访等案件式全闭环办理。协同市工商联推进企业全周期法治保障行动,深入商(协)会等地开展“营商环境直通日”主题党日活动,根据满意度测评对履职不足单位制发投诉监督建议。2024年以来共接收投诉1448件,处置378件,流转107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3亿元,盘活资产1.6亿元。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获评全国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全省改革突破奖和第七届世界浙商大会优秀实践案例。

二是深入推进小过重罚”专项监督攻坚项目。坚持书记领衔、党员领办”,组建以党员为骨干的“小过重罚”专项监督办案组,依托个案办理经验,构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纠正“小过重罚”大数据监督模型,全市排查线索100余条,督促行政机关免除处罚19件,减轻处罚63件,免罚和减轻金额合计849.8万元。联合纪委监委机关、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出台文件,促进落实“首违免罚”“轻微不罚”等行政处罚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小过重罚”专项监督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推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519件。

三是创新构建企业涉诉信息澄清机制。健全民呼我为工作机制,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积极回应群众期盼。针对企业反映集中的因涉诉信息不实导致信贷融资、招投标受限等问题,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出台涉诉信息澄清办法,明确司法机关应在案件终结后及时将相关法律文书提交给银行等查询机构,遭受不良影响的企业可向司法机关申请涉诉信息澄清,由司法机关向金融、招投标等机构提供说明。目前已帮助10余家企业澄清涉诉信息、修复企业信用。配套打造“e企诉清”企业涉诉信息说明服务应用,开发公开文书查询、文书风险索引、诉中信息说明、个案指导澄清、企业信用修复等五大服务场景,帮助消除各方信息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市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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