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机关单位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并经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工委会研究,确定刘海山同志为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拟遴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 号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职级) | 笔试 成绩 | 面试 成绩 | 综合 成绩 |
刘海山 | 男 | 801020100130 | 宁波市直机关工委 | 综合文字 | 慈溪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科一级科员 | 68.50 | 83.34 | 77.40 |
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有关事项反映监督电话:
0574-89182495(宁波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0574-89182615(宁波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人民政府1号楼B区
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