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时间:8月17日至19日,赛程三天,每日8:30前到场。 地点:五一广场东楼4楼乒乓球馆(中山东路2251号) 二、主办单位 宁波市直属机关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 三、协办单位 市体育局、市乒乓球协会 四、竞赛项目 1.男女混合团体 2.男单、女单 3.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男单、女单 五、参赛资格 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宁波市直属机关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竞赛办法 每队团体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参赛运动员6人(4男2女,上场4人其中至少1名女队员)。各单项限报4人,局以上领导干部人数不限。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国际乒联《乒乓球竞赛规则(2011)》。 (二)比赛使用三星级白色“红双喜”牌乒乓球。 (三)参加比赛运动员所使用的球拍覆盖物,必须符合国际乒联批准的“球拍覆盖物”列表执行。 (四)混合团体赛 1.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 2.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出场运动员为3男1女,出场顺序为单打、单打、混双、单打、单打。 3.每场比赛均采用3局2胜制。 (五)男、女单打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制,前八名增设附加赛决出前1至8名,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六)局以上领导干部男子单打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进行分组循环,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局以上领导干部女子单打比赛视报名情况再作决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赛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的1.5倍计分,凡参加团体赛均可获参赛分2分,计入代表团总分。局以上领导参赛按规定增加分值,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如报名参赛的人数或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单项比赛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本届运动会组委会、市体育局和市乒乓球协会指派。 九、参赛经费 比赛场租费、裁判及工作人员补贴等费用由组委会解决,并统一提供午餐。各代表团参赛的相关费用由组队单位解决。 十、有关要求 1.各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报名表通过浙政钉报宁波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联系人:吕辉、康莉,联系电话:89182488,89182062。 2.领队会议定于8月12日下午4:00在行政中心1号楼B115会议室召开。 3.运动员参赛需统一服装,随带参赛证、身份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4.未尽事宜由运动会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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