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时间:7月26日8:30到场,赛程一天。 地点:宁波五一广场西楼二楼多功能厅(中山西路2233号)。 二、主办单位 宁波市直属机关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 三、协办单位 市体育局、飞镖协会。 四、竞赛项目 软式飞镖男女混合团体赛。 五、参赛资格 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宁波市直属机关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竞赛办法 1.参赛各队由4人组成(至少一名女运动员),其中1人兼任领队。市局级领导干部参加比赛不占规定报名名额。 2.比赛采用《中国飞镖竞赛规则》。 3.比赛先进行小组循环赛,根据报名队数按成绩录取前8、前16名或32名,参加淘汰赛。 4.每局比赛分数规定:比赛采用501分制、任意开始、倍结结束(双倍、三倍、红心均可结束)规则。 5.每局比赛轮数规定:15轮内结束比赛,若到规定轮数尚未决出胜负,则采用各投一镖争红心决定胜负(近红心者胜出),团体赛由1号选手负责争红心。 6.决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其他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制。 7.比赛报名数少于16队时,则直接进入淘汰赛阶段。 七、录取名次 本次比赛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的1.5倍计分,凡参加比赛均可获参赛分1分,计入代表团总分。局级以上领导参赛按规定增加分值。如参赛队数不足时,按实际队数录取名次。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本届运动会组委会、市体育局和市飞镖协会指派。 九、参赛经费 比赛场租费、裁判及工作人员补贴等费用由组委会解决,并统一提供午餐。各代表团参赛的相关费用由组队单位解决。 十、有关要求 1.各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2)、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7月19日前将报名表通过浙政钉报宁波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联系人:吕辉、康莉,联系电话:89182488,89182062。 2.领队会议定于7月22日下午3:00在行政中心1号楼B115会议室召开。 3.运动员参赛需随带身份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4.未尽事宜由运动会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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